政府勁輸官司 訟費1.8億新高

【本報訊】特區政府在本財政年度接連輸掉多宗大型的上訴及終審案件,須向勝方支付巨額律師費,律政司首七個月的訴訟費已超逾原來的全年預算,預計整個年度最終的訴訟費會高達一億八千多萬元,比原預算多出一倍,打破近年紀錄,須向立法會申請追加八千多萬元撥款。有律師指部分案件是因原訟法官出錯而被推翻,擔心司法質素出問題。

須向立會申請追加撥款

律政司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當局原先估計本年度的訴訟費只需約九千萬元,其後已額外調撥多一千萬元,但截至今年十月底、即本年度首七個月,實際訴訟費已近九千萬元,預計餘下五個月還要支付多九千六百萬元,因此須申請追加撥款。

律政司訴訟費大增,主因是政府輸掉多宗大官司,並須兼付堂費及對方律師費,不少更是政府在初審或上訴時勝訴,到上訴或終審時才被判敗訴,令政府大失預算。其中訴訟費最高的四宗民事案,有三宗涉及工程及建築糾紛,刑事案方面則有林炳昌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案、美林高層兇殺案等。本身為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關注有關情況,擔心原訟庭法官為追求高定罪率,而影響裁決質素。

另外,律政司向立法會申請開設一個為期五年、屬首長級第二級的副首席政府律師職位,專責處理政改和選舉有關的法律工作,每年的薪酬連福利開支達二百二十五萬七千元。律政司同時要為該職位開設一個為期五年的一級私人秘書職位,每年薪酬連福利開支為四十六萬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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