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有黑社會背景青年,去年初隨同他人向另一夥黑幫成員尋仇,把一名十五歲少年打致肝臟爆裂死亡,兩名青年較早前在高院承認誤殺罪,分別被判監七年三月及八年。兩人認為刑罰過重,提出上訴要求減刑,上訴庭昨下判詞指兩名上訴人並非案中主謀,刑罰應與主謀有所區別,分別改判監五年及六年。
兩名上訴人包括十五歲姓羅少年及十七歲吳緯倫,被指去年一月十四日在黃大仙下邨龍智樓外把一名十五歲少年吳方介打至重傷,遇襲少年送院四日後告不治,兩名上訴人今年一月在高院承認誤殺罪,羅被判監七年三月,吳被判囚八年,吳刑期與主謀莫子揚相同。上訴庭在判詞指兩名上訴人在案中所涉角色不及主謀嚴重,羅並無參與策劃這次襲擊,改判監五年,吳年紀較長並有份策劃,遂判監六年。案件編號:CACC 13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