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政事務總署推行大廈管理專業顧問服務計劃,斥資三千八百萬元,委聘兩間物業管理公司為一千二百幢舊樓提供免費服務,包括協助業主成立法團、申請維修資助貸款等,但不包括清潔、保安服務。民政總署指這是業主責任,不應由納稅人承擔。
民政總署去年四月聯同房屋協會及四個物業管理專業團體,推行為期一年的試驗計劃,為四百幢舊樓的業主提供物業管理意見,改善舊樓管理。如今,計劃已經擴展至一千二百幢舊樓,主要集中在油尖旺、九龍城、深水埗,為期二十八個月,至二○一四年三月。
計劃目標是樓齡三十年或以上的三無大廈(無法團、無居民組織、無管理公司),以及大廈公用地方破損,需要維修。主動申請的大廈會優先處理,其次是由區議員提名。
獲聘的瑞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國海外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會派員家訪業主,協助他們成立法團,然後協助法團申請維修資助貸款、購買第三者風險保險,以及出席法團會議提供專業意見等。
但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楊立門表明,計劃不包括清潔、保安服務,「這是永世的工作,係業主責任,無可能由政府、納稅人去幫,若業主有要求,獲聘的管理公司亦不可以接這些生意,而要找出面的公司去做。」
民政總署亦推行居民聯絡大使計劃,在一些無希望成立法團的大廈招募業主或租客成為大廈代表,與有關部門人員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