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欠計算漏洞 工人冇得賠

為企業倒閉被欠薪的僱員墊支款項的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出現計算漏洞。有工會發現,勞工處在計算墊支金額時,最後才將僱主強積金供款部分對沖,令工人所得的墊支保障減少,工會近日接獲涉及二十多名工人的公司倒閉個案,受影響員工可獲的墊支款項較工會計算合共減少五十五萬元,有年資達廿一年的工人原應獲六萬多元墊支補償,但卻變成「一蚊都冇得賠」。工會將協助受影響工人提出上訴,並促請當局修例列明僱主強積金供款對沖方法。

勞工處計法有很大差距

《破產欠薪保障條例》中列明,僱員應得的遣散費中可先從基金獲五萬元墊支,餘額則以一半計算,但並無列明對沖僱主強積金供款累算權益的先後次序。按照勞工處現行的計算方法,是完成計算墊支款項後才與強積金對沖,工會則認為應先將強積金與遣散費對沖,才計算破欠墊支金額。

六十四歲的姚先生在運輸公司任職車長廿一年,因公司倒閉申請破欠,但按勞工處的計法他連「一蚊都冇得賠」(見表),仍受工傷困擾的他指,若到私家醫院做手術需六萬多元,若獲得應有的墊支補償「起碼唔使咁徬徨」。

長期出錯 估計涉千萬元

六十二歲的鍾先生亦指,勞工處的計法與他應得的相差五萬多元,直言「應得嘅又拎唔到,又無嘢做,賠得幾千蚊夠食幾耐?」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副主席吳慧儀認為,破欠基金設立原意是讓僱員被僱主拖欠部分可獲墊支補償,批評勞工處計法是違反破欠精神,將僱主強積金供款「當咗係自己嘅錢咁扣」。她指處方計算方法長期出錯,估計多年來涉及少付墊支款項逾千萬元,工會將協助受影響工人上訴,若不獲應有賠償則要求當局修例,清楚列明僱主強積金供款的對沖方法。

破欠委員會主席陳鎮仁表示,基金並無理據向受影響僱員應付而不付或刻意少付,他會就有關問題在下次委員會開會時與勞工處商討,要求處方解釋做法有否錯漏,若有錯誤會作出更正。勞工處薪酬保障科個案主任葉以暢指,會根據既定指引審批破欠申請,申請人若不滿意審批結果可提出覆核,交由破欠基金委員會作出決定,勞工處亦會跟進有關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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