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期間購物被騙,不但影響玩樂心情,更要費神追討。不少旅客因被騙金額不大而放棄追討,加上現沽單不能證實雙方曾作交易,令此類蠱惑店舖有恃無恐。法律界人士建議政府可簡化報案程序,讓被騙的旅客方便作出追討。
對於劉的店舖只給她現沽單,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現沽單只可證明雙方有交易意圖,不能證實雙方作出交易,對顧客保障不大。至於店方要求顧客在現沽單簽署,指對價格「非常滿意」,陸認為此舉會令顧客日後難以追討,「簽咗呢句嘢,賣家就有藉口,話你已經簽收,甚至可以話,有問題嘅貨品唔係當時交收嘅貨品,無論係民事定刑事,日後會較難追討。」
律師梁永鏗則提醒,旅客懷疑購物時被騙,應即時向海關和警方舉報,惟因要來港落口供和協助調查,過程會較為繁複,「有時遊客損失幾千蚊,未必願意大費周章再來香港,因此好少會追究。」梁直指,旅客怕麻煩而放棄追討,只會縱容無良商店。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則建議,港府可考慮簡化司法程序,例如旅客只需落一次口供便可。陸稱,為恢復被騙旅客的信心,港府在旅客留港追討期間,可盡量提供協助,挽回香港購物天堂的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