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影音店劏客新出三毒招

影音店以不良銷售手法誤導旅客以高價購入攝影器材的情況多年未止,近年更不斷變招,令旅客防不勝防,難以追討。本報直擊兩名內地客近日分別以貴逾倍的價錢,在該類蠱惑店購入相機鏡頭,並發現蠱惑店有三大招數「招呼」顧客,包括以普通檔次鏡頭充當貴價品牌鏡頭、拆走產品包裝盒,以及用現沽單取代收據,要求顧客在單上簽署證明對產品及價格「非常滿意」。法律界人士提醒顧客,切勿隨便簽署此類單據,否則難以追討。

首次來港的福建旅客陳先生日前到尖沙咀一間影音店分別以萬多元購買了剃鬚刨及名牌單鏡反光相機,惟付款後店員突然說陳購買的相機過時,不能「升級」兼拍攝效果欠佳,游說他多付一萬二千元換購同牌子「最新款」的相機及鏡頭,又保證相機五年內不會過時,陳不虞有詐,答應加錢換購。埋單後,店員繼續推銷廣角鏡頭及濾光鏡,最後陳再付五千二百元購買。

「我賣一百萬都可以」

事實上,陳所購入的新款相機及鏡頭的建議零售價不過為九千一百八十元,陳支付的兩萬二千元貴出近一點四倍。昨日,記者以朋友身份陪同陳到影音店理論,一名男店員表示,陳的相機不可以退錢,堅稱出售的相機型號屬店方今年購入的新款。他更指,香港政府並無明文規定店方的零售價,「我賣五十萬都可以,一百萬都可以!」惟店方不抵陳的糾纏,由另一名店員打圓場退款了事。

另一名四川旅客劉女士,早前到尖沙咀一間影音店,欲購買一套名牌單鏡反光相機,在店員「硬銷」下,以二萬零九百元購買了五件產品,包括一部單鏡反光相機連鏡頭套裝及長鏡頭等。劉稱,店員以「過關可能有問題」為由,拆掉產品的包裝盒,同時沒有發出收據。

本報委託另一名攝影用品店負責人周先生為兩名旅客的攝影器材「格價」,周更踢爆陳購入的相機並非如店員所稱的是最新款,「三年前就係最新款!仲要係水貨機,冇原廠保養!」而劉女士整套產品則「買貴了萬一蚊,畀多咗一倍錢有多。」

他以該名牌單鏡反光相機連鏡頭套裝為例,建議零售價為七千二百八十元,劉卻以一萬一千五百元購入,而該套相機在不少連鎖影音店僅標價約六千多元。

劉女士幫襯的影音店,除了高價售貨呃客之外,懷疑更誤導旅客,在一個普通品牌的長鏡頭蓋上知名品牌的保護蓋。劉說:「我對攝影產品沒有研究,見鏡頭蓋是自己想買的名牌便買,沒有想過會被騙!」對於劉女士購入的長鏡頭,周直指該產品已經停產,直指有人存心誤導。

旅客信心盡失 港蒙羞

劉表示,最初店方沒有發出收據,她擔心產品會出現問題,折返店舖索取收據,當時店員開給她的是一張現沽單(Sales memo),並要求在「本人對以上貨物及價格非常滿意」一欄簽署。劉其後得悉自己買貴貨後,在記者陪同下到該店要求退款,店員竟對劉說:「小姐,我都是按你的要求,賣你要的名牌相機給你,你又沒有說不要其他品牌的鏡頭,我們不會退錢給你!」

擾攘約半小時後,店員才承認:「我們賣貴給你,因為我還沒有打折,不如我退回個差價給你,或者換個比較貴的相機給你。」劉堅持退款,並指會報警及向消委會投訴,店員才讓步退回二萬元,餘款九百元則當作為信用卡公司的手續費。雖然獲退款,但劉對本港店舖信心盡失,更稱不會介紹親友到本港購買影音產品。

本報致電該影音店求證,接聽店員說已退回款項予該顧客,拒絕再回應事件。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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