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於本周三到訪藍田麗港城時,一名居民身穿「平反六四」T-Shirt經過時被警方強行拉走。他於事後到醫院驗傷及投訴警方,反而被警方翻舊帳。警方揭發他於○六年沒有按一張交通傳票出庭應訊而一直被通緝了五年。
報稱替教會工作的被告黃健,被票控於○六年三月廿一日下午在太子道西與聯合道交界橫過馬路時衝紅燈。裁判官昨詢問被告為何接到法庭傳票後,未有於○六年六月十九日依時應訊。被告他最初聲稱未有收到傳票,裁判官遂拿出信件指他有簽收,他即表示忘記到庭及認罪,裁判官判被告罰款三百元及支付五百元堂費。
黃於庭外重申,他對於本周三身穿「平反六四」T-Shirt到街上並不後悔,但他感到擔心,並會不時留意是否被人跟蹤。黃表示警方當日的做法有問題,認為警方需道歉。
案件編號:KCS 7956/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