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無錢開飯」偷閘 送貨員囚兩年

【本報訊】卅八歲兼職男送貨員聲稱「無錢開飯」,偷取旺角三幢大廈的大閘變賣,被控三項入屋犯法罪,昨被區院裁定罪成。法官指被告的行為對居民帶來不便,亦影響大廈保安,故判他入獄兩年。

被告陳景璠早前想改認盜竊罪,但未獲控方接納。法官裁定,涉案三道大閘均設置到大廈梯底,黐着大廈,為大廈一部分,故裁定被告入屋犯法罪成。

辯方求情稱,被告成長背景坎坷,父母在他十五歲時離婚,他自此便肩負起照顧弟弟的重任。被告之後誤交損友染上毒癮,最終「無錢開飯」下犯案。

另外,涉案三道大閘中,有兩道經常打開,對防盜作用不大,故被告的行為並無太大的影響。被告犯案時曾有住客經過,但他亦沒有試圖令該住客受驚,望予以輕判。

案件編號:DCCC 38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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