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方解畫 變相卸責

【本報訊】對於被沙井洪水奪命的家屬種種指摘,渠務署昨急急召開記者會解畫,渠務署助理署長陳柏強指根據密閉場地工作指引,合約保養承辦商進行工程前,要先派遣認可人士在現場全面評估情況,包括考慮雨水渠或污水渠內出現水浸、沼氣或其他密閉氣體的機會與風險後,才可派遣持牌照的特許工人入密閉場地工作,據他們了解,今次事件中有關人員程序符合指引,至於指引內規定惡劣天氣下不應在密閉場地內工作,當局指要再調查才可判斷當時是否惡劣天氣。不過,上述回答令家屬們認為渠署是推卸責任。

渠務署操作維修科九龍及新界南渠務部總工程師黃繼達指,評估需要由兩名認可人士簽署核實,簽署評估報告者並不會進入渠內工作。他又引述承辦商指,事發前承辦商進行評估是OK(尚可),故當局亦會同時調查是否有人於評估中疏忽,暫時未有結果。

稱調查承辦商風險評估

至於有家屬指摘當局提供資料不盡不實,陳柏強指,事發後已盡量提供資料,對於有工人過世表示深切難過,當局會翻查雨量分布,以了解承建商當時如何進行風險評估,又指會吸取今次教訓,改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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