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醉洋督察涉拒付車資爆粗

【本報訊】警隊外籍高級督察李偉盛涉嫌於上月凌晨醉酒鬧事,乘的士到西貢後涉嫌拒付車資,警員到場後他再涉向同袍「爆粗」。李事後被捕,控以不付款離去、阻差辦公和醉酒行為不檢三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提堂。

疑阻撓同袍執法

四十七歲被告李偉盛(LIVESEY Andrew Stuart James),暫毋須答辯,由於辯方需時翻閱文件,裁判官將案押後下月十五日再訊,期間被告准以五百元保釋外出。被告被控在今年五月十二日於新界西貢普通道一號西貢警署外,明知須即場繳付一百六十一元五角的計程車費,惟卻不誠實地離去。另外,他被控於同日在西貢近親民街和福民路的行人路,故意阻撓正執行職務的高級警員劉輝文辦公,和在該處行為不檢。

案件編號: KTCC 2984/2011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