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僭建問題牽連日廣,市民對何謂僭建爭論不休,香港建築師學會促屋宇署盡快釐清僭建及豁免準則,以釋除公眾疑慮,又建議當局考慮將部分不影響結構及單位面積的露台圍封物透過認可的方法處理。不過,該會也表明,包括天台屋等大型僭建物應依法處理,不應因僭建物存在年期較長而有特赦。
該會會長林光琪稱,現時當局把涉及簷篷及冷氣機架等工程列作小型工程,只需由認可人士進行評估,毋須向屋宇署入則,他認為部分露台圍封及間格改動等中型工程,若對單位面積及結構不造成影響,亦可效法此方法處理。不過,若部分嚴重影響結構的工程,或加建如天台屋等大型僭建物,當局應依法處理。
對於如何理順新界僭建物,林光琪認為不應因僭建物的年期較長而獲特赦,應以僭建程度作標準,以散熱為由建天台屋亦非獲特赦的理由。
該會亦就實而不華的住宅標準向當局提供意見,該會本地事務部主席梁素雲稱,中小型單位面積應局限於三百五十至六百五十平方呎,建議增設睡房長度下限為二點一米,確保有足夠空間放置睡床,樓層高度不應低於三點一五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