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廿二歲空姐參加遊艇派對,酒醉期間疑遭尼泊爾籍男子涉嫌強姦案,控方昨傳召女事主的另一名女友人作供,她指當日撞破被告侵犯女事主後,被告曾多次辯稱是女事主的主動挑逗;惟女友人指稱女事主當時是不省人事,根本無可能同意性交。她又稱事後無立即將侵犯一事告知女事主,是因為擔心患抑鬱症的女事主在沒有人陪伴下,知道遭侵犯後可能會承受不了。
廿歲被告GURUNG Laxman被控在去年六月廿七日於遊艇房間內強姦女事主。第二名事主的女友人供稱,她與事主已認識七年,每個月都會相約一起往夜場消遣。事發日她獲事主邀請參加遊艇派對,事主在沙灘上飲醉,她與另一女友人及另外兩名男友人合力將事主帶到遊艇房間休息。
她指與事主認識多年,首次見到對方飲醉。她稱其後與另一女友人折返遊艇房間,見到被告侵犯事主。
被告即向她們連聲致歉,指稱是事主要求性交。女友人反駁指被告說謊,因事主當時「點搞都唔醒,無理由會點頭願意(性交)!」女友人續指事主翌日酒醒後,頻以手機短訊查問遊艇上曾發生何事,並責女友們無好好照顧她,當時女友人無正面回應,當晚才告知事主遭侵犯真相。女友人解釋指因事主有抑鬱症,擔心對方獨自一人時承受不了,遂決定親自跟對方說。
案件編號:HCCC 33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