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贊同終院求釋法

【本報訊】終審法院就剛果民主共和國引發的外交豁免權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釋法。律師會會長何君堯相信,終審法院的決定不會影響本港司法獨立,亦不擔心將來有其他國企公司會以此作藉口避債。他又認為,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是香港的法律責任,不過需在民情和民智融洽時方可進行,相信最好的立法時機是在二○一七年,由首任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立法。

對於外界指提請人大常委釋法或會影響本港司法獨立,何君堯昨指出,提請人大常委釋法是終審法院本身的決定,外界不能左右各法官的意向,加上有關個案已被暫停,待人大常委釐清有爭議的條文後,本港法院會根據釋義再行處理,一切都屬本港法院內部運作,故相信不會影響本港司法獨立。

他強調,國企行為並不一定等同國家行為,相信不會有公司藉外交豁免權在香港逃避法律責任。副會長葉禮德補充,即使人大常委最終認定香港法院無權審理有關案件,香港的商業金融中心地位亦不會受影響,因為所有商業交易都需根據合約辦理,若交易對象有國家主體背景,負責律師定會提醒客戶當中存在的風險,故任何釋法結果都不會影響香港的地位。

2017是廿三條立法時機

另外,何君堯認為本港有責任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不過大前提是社會環境和諧穩定。他個人相信,二○一七年本港會選出首位普選的行政長官,由他立法會較為港人接受,而且屆時國家與香港法治水平拉近,港人的反對亦會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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