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早知錯了何必死撐

俗語說,錯就要認,打就要企定。僭建風波愈鬧愈大,醜聞愈揭愈臭,議員僭建,官員也僭建,誰也別笑誰,奇怪的是,一般權貴被踢爆僭建,大多馬上認衰,不敢再死撐,唯獨是身為大狀的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與別不同,他不但死撐,而且偷換概念,引用一宗已被終審法院推翻的案例來證明自己清白,彷彿全香港只有他一人懂得法律,其他人都是白癡。

幸好懂得法律的還有其他人,當自己的狡辯被法律學者踢爆後,湯家驊才不得不跪低,在社交網站認衰:「對不起!我錯了!」唉,早知錯了,何必死撐!正所謂,撐得到,未必好;撐唔到,盞壞肚。

有人說,官員及議員僭建,知法犯法,理應罪加一等,「打多五十大板」;那麼,大狀兼議員僭建,不只知法犯法,而且玩法弄法,又應罪加幾等呢?過而不改,是謂過矣;無恥之恥,無恥矣。政客巧言令色,反口覆舌,本來不足為奇,但好像湯家驊這種錯了不認,還要諸多狡辯的政客,臉皮簡直比牛皮還厚。民無信不立,政客誠信破產,還能做議員嗎?

總而言之,大家別看那些大狀平時道貌岸然,開口法律,閉口正義,其實他們無非靠一張嘴吃飯,將黑說成白,將非說成是,是他們的本能。湯家驊今次錯就錯在沒有好好溫習功課,竟然拿一宗已被推翻的過時案例作為擋箭牌,結果鬧了一個大笑話,咎由自取,與人無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