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維穩?即維持穩定,但穩定是應可持續的,是人民大眾樂意接受,積極支持,全心參與,而不是靠國家機器用武力鎮壓。
動用武力鎮壓,而不是依法取締,顯示出反對者眾,矛盾惡化,無法依法律程序解決。反對者眾,背後必然有極其不合理的因素。一是政府官員和少數有權勢者不依法,亦無法以法懲治,導致社會怨氣積聚,對法律不尊重,捨法而行。二是法律本身有問題,或有缺陷,或有不足之處,讓人可以鑽法律空子。
中國今天的問題,實際上不是穩定的問題,而是有眾多因素導致社會不穩,如礦難、污染、官員賣官鬻爵、貪贓枉法等。要維穩,若不解決不穩定因素,而是鎮壓了事,不穩定因素必然增強惡化,最終變成惡性循環,反而助長了各種犯法違法行為愈演愈烈,有可能崩潰於一時。
本欄曾寫道,內地現時有乾嘉盛世的迹象,但乾嘉有和珅,和珅所代表的是政權內部的腐朽,正是盛世迅速衰落的原因。內地的買官賣官、貪污舞弊的情況,不差於乾嘉,可能更近似清朝晚期。
維穩,首先要清吏治,把國家機器脫離與社會上既得利益的勾結,獨立維護社會大眾利益、長遠利益的社會公義,科學發展觀的關鍵也在於此。吏治清則貪污舞弊、礦難、污染等事故可減少,人民大眾也因此能積極主動地支持政府,壓抑不良趨勢,反對外國勢力入侵。
可見,從根本出發,解決矛盾,促使人民群眾和官員一起依法守法,這才可以維穩,才可以長治久安,才是真正的科學發展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