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食品加工男工,在港鐵車廂內抵不住三十四歲幼稚園女教師的香水誘惑,竟按捺不住以下體壓向女教師臀部約十秒,女教師不甘受辱與他在車站內理論,最後引來港鐵職員注意,事件最終報警處理。他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裁判官表示法庭要保障女士乘搭交通工具時的安全,依案例判處被告入獄十四天。
三十六歲被告許錦堯,報稱食品加工工人。被告承認於今年四月十三日,在九龍塘站至石硤尾站的港鐵車廂內非禮三十四歲女事主。
案情指,事主是一名幼稚園教師,案發當日早上八時,她在九龍塘港鐵站上車後,站在面向車門的位置。當她準備在石硤尾站落車時,突感覺左邊臀部被硬物觸碰,她轉身發現被告站在身後,遂站向前面避開,但其後發現臀部再被硬物壓着,她終忍不住轉身質問被告,被告否認。
被告與事主落車後沿途爭執,當他們行至閘口時,港鐵職員截停被告及報警處理。被告於警誡下承認因為受到事主的香水味吸引,在車廂內觸碰了事主的臀部十秒,並表示只是一時衝動犯案。
辯方求情稱,被告已婚育有一子一女,妻子為家庭主婦,長子及幼女則分別就讀小五及小四。被告任職食品加工工人八至九年,月入約九千元,屬家庭經濟支柱,因只有小六程度,不知案件的嚴重性,故在一時衝動下犯案,加上他無案底及認罪,而其妻昨亦有到庭支持及代撰求情信,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KTCC 201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