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領綜援老翁霍兆榮,不滿其內地媳婦被醫管局收取高昂分娩費用,年前以翁媳兩人名義提出司法覆核,高院原訟庭及上訴庭均判他們敗訴。他們昨向上訴庭申請許可,再向終審法院上訴,不過由於其媳婦已獲發香港身份證,並獲醫管局豁免額外分娩費,故不批准其申請。
代表申請人霍兆榮及其兒媳曾利霞的資深大律師,昨向上訴庭呈交五條問題,要求交予終院定奪。有關問題要求終院澄清,非本地孕婦繳付較高費用,是否帶歧視性及違反《基本法》、《人權法》及醫管局條例。大律師指,現最少有七十五宗類似個案,等候本案作最終裁決。由於此案牽涉重大廣泛重要性,故要求上訴庭發出許可,讓申請人可再向終院上訴。
上訴庭昨判決時表示,若單考慮政策是否違憲,或會批准本案申請人向終院再上訴,但曾利霞現在已獲發身份證成為香港居民,醫管局亦同意豁免她的額外收費。因此政策對她已再無影響,她不能繼續訴訟。基於情況有變,上訴庭決定不批准今次申請。
霍兆榮昨到庭聽審,當上訴庭決定不批准其申請後,他隨即前往法援署準備再申請法援,逕向終院作上訴申請。他更不排除若被拒法援,會自行向終院提申請。 案件編號:CACV 3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