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孕婦需經檢查確定懷孕正常,適宜來港分娩才獲發預約證明書
由衞生署統籌,劃一記錄私家醫院簽發證明書的格式及數量
由婦產科及兒科學院制訂指引,提供共同標準的產檢
公私營醫院臨床審核產科及初生嬰兒深切治療部的設施和人手,制訂可容納服務量
打擊非法中介人,防止個別醫護人員濫收內地孕婦
成立工作小組,下月底前制訂執行措施的具體方案,以及建議明年全港可接收的內地孕婦數目
小組由明年起,每年年初決定翌年可獲准來港分娩的內地孕婦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