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圍毆弱勢 好歹不分

法國大革命爆發前,除當權皇室貴族及與其勾結的既得利益集團,全國皆是為奴為婢當娼做賊的窮人。飢腸轆轆,搶一條麵包者,往往遭監禁十年八載,甚或不肯就擒下獄,即被就地射殺,慘成槍下亡魂。

可恥歷史是否即將在香港上演?輿論幾乎一面倒譴責三月六日堵塞道路的示威者,要求政府嚴查嚴辦,甚至要求法庭重判。但輿論卻沒有膽量聲討由香港「貴族」及官僚勾結形成的壟斷性利益集團所犯下的滔天大罪。

鬍鬚曾由堅稱財政預算案「微調空間不大」,變成派發公帑數百億,令政府公信幾乎蕩然無存所造成傷害之大,難道不比示威者在周日晚上先後堵塞中環兩條街道數小時嚴重?若要判示威者入獄,豈不是要判鬍鬚曾繯首死刑?

示威者令市民不便,須下車步行;但更不義的高地價政策不僅要市民偶一為之多行幾步,而是受長期勞役,甚或隔代捱苦,甚至永不超生,何解箇中利益集團不受譴責,不受懲罰?為何香港總產值不斷提升,打工仔卻十年未獲實質加薪,盜騙市民經濟發展果實的「賊匪」,何解毋須受罰?

市民是否認知,自己與示威者實屬彼此彼此的天涯淪落人?為何不團結一致,站同一利益立場,以不同表達方式,聲討剝削大家的賊匪?市民可不同意示威者的手法,但切勿忽略他們的訊息。別再皂白不分,當社會最大最腐敗利益集團的幫兇,毆打社會最弱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