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無謂服藥 危害更大

有藥劑師組織日前舉辦「全球藥物安全日」活動,提醒市民自己藥物自己用,不可與人分享;過期藥物不可服用,且須清楚了解藥物不良反應等。

消費者委員會也有參與,發表近年接獲顧客投訴藥房賣假藥個案數據,包括利用平價仿製品替代原廠藥物,偷龍轉鳳欺騙顧客的例子;並宣布擬對被定罪的不良藥房公開點名阻嚇。

然而,藥劑師傳授的只屬市民需要服藥時應注意的安全守則,消委會則不過力求減低市民需要購藥時被騙的機會,但他們卻沒有問一個更基本的問題:人類真的這樣需要藥物嗎?究竟不必要服用藥物危害消費者大,還是他們需要服藥治病時出現事故危害大?

有藥商在電視賣廣告推銷一類叫「神經胺酸酶抑制劑」的昂貴抗流感病毒藥,謂流感患者須把握剛病發的「黃金四十八小時」服用此類藥物,否則效用大打折扣。問題是病人真的需要服用此等每療程批發價達二十美元的藥物嗎?事實上,一百人染上流感,九十九人不藥而愈,餘下一人縱服用上述昂貴藥物,能否減低死亡或併發症出現,近日更備受獨立評審機構公開質疑。

「黃金四十八小時」非甚麼不能錯過的救命良機,只是藥商的謀財伎倆而已。況且,該等藥物中的最暢銷者,更被懷疑引致兒童神經錯亂,一度廣受各國藥檢當局關注。藥劑師組織曾否以其專業知識為市民仗義執言,對抗藥商為促銷而誤導市民不必要服用藥物的訊息呢?消費者委員會又可會採取甚麼行動來保障消費者健康?抑或由於另有別情,避重就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