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級能有兩班編制的中學,只要能在高中階段提供寬廣而均衡的課程,可繼續辦下去,避免殺校。
2. 應馬上由2011/12學年起,減低中學每班人數至30人,與現時中六每班人數看齊;而2014/15學年起,進一步減至25人,與小學每班人數銜接。
3. 推動各類型中學參加「五減一」自願減班計劃,加強誘因。
4. 以地區為本,率先在學童人口減少嚴重的重災區推行紓緩措施。
5. 立即檢討及從速改善教師編制,優化教育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