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保蔣還是換人

新任私隱專員蔣任宏的誠信及能力持續受到各界質疑,要求更換人選的呼聲不斷高漲,肯定對公署的工作帶來持久的影響。人無信不立,公營機構更加如是,是保蔣還是換人,對政府是一場政治角力的考驗。

蔣氏並非合適人選,殆無疑問。在領導郵政署工作期間,其身不正,彰彰明甚,缺乏法律專業背景,與其前任吳斌貴為前律師會會長比較,明顯於私隱條例執行過程中,對所需要的法律敏感度極為不足。蔣氏的前高官背景也備受質疑,面對近年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頻頻觸犯私隱條例,蔣氏能否秉公執法,而非官官相衞,息事寧人,值得關注。

事實上,私隱專員公署的定位是一個獨立法定機構,負責監察香港法例第四百八十六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執行。市民期望公署能不偏不倚,敢於執法,既要捉小蟲,更要敢於打大老虎。未來修訂條例,增加獨立檢控權及加重罰則之後,尤其應該主動出擊,保護市民的私隱。

過去幾年,網上資料外洩特別嚴重,投訴警察的市民資料被上載至互聯網,入境處及醫管局也遺失個人資料,政府承諾會加強資訊保安的風險評估與審核,以確保符合保安水平。可惜信誓旦旦之下,外洩事件幾年下來仍然無法制止,私隱公署除了發表一些內容空泛的聲明表示關注之外,其實沒有任何實質而有力的跟進行動,遑論犯事機構有人受到懲罰。

蔣任宏上任伊始,表示會以法律方式加強規管,又誓言在稍後的修例過程中做到「有咁前衞得咁前衞」。證諸公署往績不彰,市民信心不足,以蔣氏戴罪之身更難有效領導公署,遑論積極進取,敢於挑戰公營機構的顢頇。政府如何重建公署的公信力,是當前急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