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瓜灣馬頭圍道塌樓慘劇發生後,政府高調聲言「特事特辦」,但事故發生至今逾半年,有居民不滿當局遲遲未就重建提出收購價,屋宇署卻急急飭令維修即將重建的舊樓,批評當局浪費資源,政府部門欠溝通。有業主批評市區重建局未履行承諾,為已遷出的租戶繼續交租,令不少以租金維持生計的小業主頓失依靠,痛斥市建局「講一套做一套」,「特事特辦」其實只是「扮好人、扮關注」。
馬頭圍道塌樓重建關注組十多名居民昨控訴當局處理賠償不力,街坊代表廖瑞賢批評,政府原定最快七月向願意賣樓的業主提出收購價,至今卻仍未獲通知。但早前馬頭圍道、鶴園街及春田街一帶業主卻收到屋宇署維修令,限十月底前完工,由於不少業主或租客已遷離,根本難以集齊八成業主籌錢維修。他稱:「既然重建,點解仲要維修?係咪浪費資源?」部分業主不願付錢維修,申請屋宇署貸款又不合資格,令維修困難重重。
市建局早前承諾為提早遷出的租客繳交租金至租約完結,春田街一單位業主麥女士卻又收到市建局發信通知要求她在一個月後中止租約。麥女士損失了租金收入,無奈簽下同意書,「個租客都走咗,唔簽都冇用,市建局根本就係講大話欺騙市民!」單位原來月租四千多元,現時收入頓失,令她十分徬徨。
屬已拆卸的馬頭圍道45G一單位業主林先生亦不滿被屋宇署追收拆卸費,「又唔係我話要拆樓,點解收我錢?我一生積蓄都響晒度,依家每月冇咗七千蚊(租金收入),惟有用積蓄度日。」他要求當局以樓換樓方式安置居民。十多名居民昨一人一信,去信發展局等部門,促盡快交代。
屋宇署回應指,署方是以樓宇本身結構安全狀況為考慮,根據建築物條例發出維修命令,有關樓宇現在仍有人居住,保持結構安全甚為重要,如居民有經濟困難可向當局提出。
市建局回應說,本來預計最快五月可提出收購,但因重建計劃收到不少反對意見,市建局需待政府處理完成後才能提出收購價。對於中止租約一事,市建局發言人稱已處理一百卅三個租客個案,均已上樓或獲得賠償,但其中數宗因租約有問題需進一步核實,若核實後市建局願意按承諾繳付租金。若業主向市建局出售單位,該局會與屋宇署交涉,不會向業主追收拆卸費用。對於被飭令維修的舊樓,市建局會在收購時向業主發還維修費用,亦會於本月中與業主商討維修資助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