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行為不檢投訴激增41%

受連串負面新聞影響,市民投訴警察數字持續攀升,今年首四個月的個案較去年同期上升兩成四,其中涉及行為不檢及態度欠佳的投訴,更激增四成一。此外,就早前警方對「民主女神像」先充公後釋放,處理手法遭社會人士質疑,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主席翟紹唐表示,正考慮要求警方就執法程序及標準作回應。

警方昨向監警會呈交投訴警察數字,今年首四個月共接獲一千四百一十一宗投訴個案,較去年同期上升兩成四,以行為不檢及態度欠佳的個案升幅最高,較去年同期上升四成一,其中五成涉及投訴警務人員無禮,兩成涉及影響警務人員形象,兩成涉及警務人員誘使他人落取口供;至於疏忽職守分類的投訴,亦較去年同期升兩成。

錄影要求保留兩年

助理警務處長(服務質素)黃福全回應指,以單月數字計,投訴其實有下降趨勢,今年一月的投訴數字為三百卅八宗,上月僅三百○二宗,本月至今則有七十九宗。

警察訓練主任方安妮亦表示,為免市民對前線警員產生誤解影響警隊形象,前年起警方成立督導委員會增加警察的專業敏感度,如提供實際例子供警員參考。她舉例說,數年前曾有人於大年初三用鐵鑊燒炭自殺,其後有警員着死者兒子取回鐵鑊,警員雖無做錯,但要死者兒子於新年取回其父自殺工具,顯示該警員的專業敏感度有待改善。

就監警會早前踢爆警署值日室閉路電視系統過時,無零件可供更換,致故障後未能錄影,出現保安大漏洞,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總警司麥國兆昨指,各警署已更換新的數碼錄影系統,下月可全面使用。但對於監警會要求警方將錄影片段保留兩年,警方昨指承辦商表明,若需要修改軟件,耗費一千五百萬元,在考慮衡工量值下,警方雖會延長錄影片段的保存期限,但未必是兩年。

此外,早前警方曾兩度在時代廣場外抬走民主女神像,會後翟紹唐接受查詢時稱,由於涉及的程序可能引起投訴,現階段監警會雖未有收到投訴,但仍會考慮要求警方就執法程序及標準作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