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孕婦分娩費裁不違憲

【本報訊】綜援老翁霍兆榮及其內地媳婦曾利霞,不滿公立醫院向非本地孕婦收取分娩費的政策,早前申請司法覆核獲判敗訴後提出上訴,上訴庭昨維持原審判決,裁定有關政策沒有牴觸《基本法》;但上訴庭指,醫院管理局未有認真考慮應否豁免本案上訴人的收費,故判兩人有限度上訴得直,要醫管局重新考慮是否豁免上訴人的收費。

應考慮豁免上訴人收費

上訴庭裁定,雖然女上訴人大部分時間在港居住,但其身份仍是訪客,不算是居民。醫管局的資源有限,婦產科只是其中一項服務,當局要均衡分配資源,將公帑用於已在港定居的居民身上,故公立醫院向非本地孕婦收取三萬九千元或四萬八千元分娩套餐費並無違憲。但因上訴人的家庭背景特殊,當中有智障成員及女上訴人是定期來港的訪客,故要醫管局重新考慮是否豁免向上訴人收費。上訴人霍兆榮在庭外對結果表示不滿,指有關判決是分化了中港家庭和香港家庭,並考慮向終審法院上訴。

醫管局則發表聲明,指已知悉上訴庭裁決,包括上訴庭確認目前「符合資格人士」及「非符合資格人士」的定義有關收費政策,以及上訴庭要求醫管局重新考慮豁免或減免上訴人的收費,醫管局表示會檢討上訴人的個案。醫管局主席胡定旭表示,尊重法庭裁決,他亦非常關注上訴人情況,會根據法庭指示,考慮研究豁免機制並盡快實行。 案件編號:CACV 30 /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