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專2012競選團隊的郵寄選舉廣告因統一印有團隊五區候選人的相片及資料,遭選舉管理委員會裁定違反《立法會選舉程序規例》,香港郵政不會為該團隊郵寄競選單張。立法會補選候選人郵寄選舉廣告明截止,該團隊未必趕及重新印製三十萬份廣告單張,故團隊希望選管會及律政司酌情處理團隊廣告單張。
大專2012競選團隊昨日與選管會代表會面後獲悉,○八年立法會選舉已出現同一情況,當時選管會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決定不接納有關候選人的選舉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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