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普遍支持審計署的工作,署方每年定期捅出政府部門的糊塗帳,大快人心。不過,審計署用的「衡工量值」,只是量化的審計,是以「錢是否用得其所和具成本效益」來評價一個政策或機構的成敗,但單以量化方法衡量,有其不足之處,有時候,量化和質化是錢幣的兩面。
舉個例,印象中,審計署曾批評學校少收學生是浪費公帑,而教育局聽了審計署的批評後,也鐵板一塊,勒令收生不足的學校關閉。從「成本效益」角度,小班不具效益;但若從學習成效和為老師創造空間方面衡量,小班又確實比大班好,能讓老師有機會幫助學習較緩慢和弱勢的學生。若我們期望有教無類,教學要有質化的改變,小班就必須推行。可是,在審計署的「衡工量值」陰霾下,津校都「小班」不起來。
最近,審計署拿香港中樂團開刀,也令人憂慮。我同意藝術團體要面對評核,但審計署和民政事務局要認真考慮一套適用於藝術團體的「量值」準則,建立公平的審核機制。對藝術團體而言,先要評價的是藝術水平。
香港中樂團每年接受六千多萬元資助,社會對它有怎樣的要求?推動中樂發展和普及是樂團的專業,他們的成績怎樣?中樂團應用最透明的方法告訴公眾。據資深樂評人說,香港中樂團近年發展一日千里,在曲目委約、樂器研發、出席海外邀請,以及推動中樂至社區等方面,都可看見其努力和成就。若是,那我們只從「量值」角度審核,就值得商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