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顧無牌酒吧,隨時惹官非。警方前晚在油麻地「放蛇」搗破兩間無牌樓上吧,拘捕兩名負責人,並帶走十三名男女顧客助查,包括三名未成年少女,行動中檢走大批洋酒及啤酒。警方提醒市民若在無牌酒吧飲酒消遣,亦屬違法。不過,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消費者並無責任去核查酒吧是否領牌,相信檢控較為困難。
警方月前接獲線報,指登打士街一幢商業大廈內有兩間無牌樓上酒吧,且已經營約三個月,展開調查。前晚九時許,油麻地分區雜項調查隊,聯同特遣隊及牌照科人員聯手採取行動,先派警員喬裝酒客,到其中一間酒吧成功買酒後,與同僚裏應外合,以涉嫌違反酒牌條例拘捕一名酒吧負責人,在場廿名顧客被勸喻後離去。
同時,另一隊警員持搜查令,掩至位於同廈另一樓層的酒吧搜查,拘捕負責人,帶走八男五女顧客(十六至廿四歲)助查;其中三少女未成年,年齡介乎十六至十七歲,她們均聲稱無飲酒。
被捕兩名酒吧負責人分別姓王(卅五歲)及姓鄧(卅八歲),均無黑社會背景,被帶署扣查。警員封鎖兩間酒吧調查八小時,無檢獲毒品,其後檢走大批啤酒及洋酒作證物,並於大廈內張貼「惹官非,害前途」的告示,提醒市民光顧無牌酒吧屬違法。
油麻地分區助理指揮官(行政)黎志樑指出,市民幫襯酒吧時要小心,宜留意門口當眼處有否貼上酒牌局發出的酒牌。根據應課稅品(酒類)規例,警方有權拘捕在並無領取牌照地方飲酒的人士,一經定罪,可罰款二千元。
不過,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認為,酒吧顧客是一般消費者,並非執法者,他們到酒吧消遣,並無責任去核查是否有領酒牌,故認為該條例形同虛設,過去絕少能入罪。他表示,除非警方公布無牌酒吧名單,證實有人明知故犯還去光顧,否則檢控相對困難,而為免觸犯法例,在酒吧消遣時最好問清楚有否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