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夫婦三年前駕私家車駛經荃灣象鼻山路時,與一輛密斗貨車有碰撞,夫婦下車與貨車司機理論時,一輛專線小巴突撞向兩車車尾再撞向夫婦,事件中丈夫即場死亡,妻子送院搶救延至數天後不治。夫婦的遺產管理人昨入稟高等法院,向肇事小巴司機及車主索償,但未有述及金額。
原告黃思敏(譯音)是兩名死者的遺產管理人,首被告是小巴司機陳嘉豪,次被告則是車主中港運輸顧問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首被告於○七年六月廿六日駕駛一輛專線小巴,途經荃灣象鼻山路時,因疏忽撞死男死者黃沛華(五十六歲)與女死者李鳳儀(五十四歲),原告為此向兩名被告索償。
據早前報道指,男死者當時駕私家車載着妻子、長女及孫女返家,當私家車駛至現場時,疑天雨路滑與尾隨貨車發生輕微碰撞,夫婦兩人遂下車與貨車司機理論。
此時首被告駕着專線小巴從後駛至,並撞向兩車車尾,兩死者即時被撞倒,其中男死者即場死亡,女死者送院搶救後亦告不治。
首被告後來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判囚六個月及停牌三年。
案件編號:HCPI 19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