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陳振聰為爭奪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千億元遺產,令自己曾收取龔如心巨款一事曝光,結果引起稅務局調查其收入狀況。稅局近日終於出手入稟法院,向他追討○五至○七兩個課稅年度的利得稅合共接近三億四千七百萬元;以款額推算估計涉及純利逾廿一億元,數目與陳被指在○五至○六年間,三度收取龔如心每次六億八千八百萬元「風水服務費」的數目接近。
稅務局發言人昨日以受到《稅務條例》中保密條款約束為由,拒絕評論個別案件。代表陳振聰的發言人則表示,陳振聰不會就有否接獲稅務局的入稟作出回應,只透露陳振聰已指示律師及稅務顧問處理事件。陳振聰須於十四日內回應稅局的興訟。
稅務局是根據《稅務條例》入稟區域法院,向陳振聰追討其拖欠的到期應繳付稅款。稅局在入稟狀中列出陳振聰合共有廿五項拖欠稅款,涉及○三/○四至○八/○九共六個課稅年度,合共欠稅達三億四千七百四十一萬餘元。稅局並要求陳振聰支付相關利息及訟費。
在這筆巨額欠款中,最大的兩項分別為○五/○六及○六/○七兩個課稅年度的利得稅,兩者總和已達到三億四千六百七十五萬多元,其到期繳稅日均為今年四月一日。按當年利得稅徵稅率百分之十六計算,兩筆稅款涉及收益高達超過廿一億元。
其餘約六十六萬元的被追稅款,則牽涉○三至○九年的廿三項物業稅,以及本年度的相關暫繳稅,款額由五千餘元至八萬多元不等;入稟狀並無披露涉及的物業數目,但若按數個順序年度為一組計,則可分為五組,大部分欠稅到期繳付日為今年三月五日,推算共涉及物業出租收入約五百卅萬元。
在龔如心遺產爭奪案中,有證供指龔分別在○五年十二月十三日、○六年六月廿九日及十月廿日,三次匯款到陳振聰名下公司戶口,每次金額為六億八千八百萬元,總數廿億六千四百萬元。陳作供時曾解釋,當時兩人已有親密關係,彼此以夫婦相稱,款項乃龔給他的「愛的饋贈」:「佢(龔)愛我咪畀錢我囉!」陳自言雖不欲要她錢,但跟她爭拗後不果,惟有將戶口號碼給她。
但華懋方面指出,這些款項付款時間脗合龔如心多次進行「種生基」和續命法事,力陳款項其實是龔支付陳的風水服務報酬。主審的高院原訟庭法官林文瀚今年二月頒下判詞時,直指陳的證供矛盾,又認為龔如心付款的情況古怪,其中一次甚至要在外地遙控秘書申請信貸,法官認為若這真是「愛的饋贈」,她根本不須如此匆忙狼狽,故不接納款項乃龔送贈陳之說法。
當時已有消息指,稅局會就判詞所指展開調查,而稅局亦不排除若調查屬實,便會追討有關的利得稅稅款。外界當時以本港利得稅率計算,該三筆合共約廿一億元的款項,須繳納利得稅即約為三億五千萬元。
案件編號:DCTC 229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