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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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磨壞11齒損儀容牙醫賠款

【本報訊】執業牙醫李中歷八年前替一名男子做牙科治療時,把對方十一隻牙齒磨得過小,而且更在未有知會下,為對方做「杜牙根」手術。男子事後長期受牙痛煎熬,更因牙齒的情況影響儀容而患上抑鬱症,曾兩度自殺不遂。男子早前興訟向李索償,高院昨日裁定李要賠償一百七十七萬多元。

擅替病人「杜牙根」

原告郭志權(卅七歲)在航空膳食公司任職工人;被告李中歷。

原告在○一年中向被告求診,為廿一隻牙安裝牙冠。被告期間卻將他其中十一隻牙磨得過小,並擅自替他做俗稱「杜牙根」的根管治療。

惟有關治療情況並不理想,原告事後不斷牙痛頭痛,牙齒咬合接觸欠佳,引發牙齦炎及牙周病等生理問題外;亦因為外貌受損及長期承受痛楚,引致他罹患抑鬱症,長期失眠以及專注力下降,被迫停止工作及企圖自殺。

而被告亦因今次事件,於○四年被牙醫管理委員會裁定專業責任疏忽,勒令停牌兩個月。

另外原告除興訟本案外,亦在今年十月就「杜牙根」問題,再向被告興訟,該案將於明年三月提訊。

案件編號:HCPI1058/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