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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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江湖中人洪漢義稱不應與警爭論

【本報訊】聲稱篤信基督教的江湖中人洪漢義,在周二的警方反黑行動中與友人同被捕,兩人分別被控拒捕及阻差辦公,昨到九龍城法院應訊,二人均否認控罪,案件將於明年一月二十日開審。洪漢義在庭外直言:「我係基督徒,唔應該同佢(警員)爭論。」又指他損害神的名聲,已向牧師懺悔。

兩名被告為鍾寬明(五十七歲)及洪漢義(六十一歲),其中首被告沒有報稱職業,洪則自稱商人。控罪指首被告於今年十一月十日,在土瓜灣譚公道「得勝足浴」內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即高級警員鍾志明;次被告則被控同日同地,抗拒同一名警員。

好友高飛到庭聽審

兩人昨由近十親友陪同到庭,另一江湖人士高飛及其曾任廉署高級調查員妻子陳凱琳亦有到場。

據了解,警方於案發當日到上址查牌,發現次被告洪漢義因一宗交通傳票案正被通緝,遂要他到警署協助調查。期間洪與警員發生爭執,首被告見狀上前加入罵戰,並以粗口辱罵警員。

次被告洪漢義昨應訊後自認當日做法「唔啱」,又指他身為基督徒不應與警員爭論,對事件甚為內疚,又因損害神的名聲而向牧師懺悔。期間有親友疑不滿記者拍照,驅趕記者道:「夠啦夠啦!行街啦!」洪漢義聞言反回頭責罵對方:「黐線㗎!我哋基督徒嚟㗎!」

案件編號:KCCC 587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