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城中有件小風波,就是一名女記者在立法會採訪時,被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辱罵為「狗」,鬧足十分鐘,受辱女記者當眾灑淚。傳媒其後發表聲明,並致函立法會主席投訴,譴責長毛所為,同時要求長毛道歉。
這是一件小風波,其實也是一場鬧劇。長毛隸屬社會民主連線,既然黨的名稱有「民主」兩字,同時以「民主派」自居,好應該記得伏爾泰的名言:「我雖然不同意你的意見,但誓死保衞你發表自己意見的權利。」
要知道,香港是一個多元社會,長毛應該尊重人家的新聞自由以及採訪自由,若然不喜歡答人家的問題,大不了說「無可奉告」,豈可不顧議員的身份粗言相向罵人是「狗」?這肯定是不對的!
諷刺的是,有些記者不時撰文批評、斥責社民連,字眼層出不窮,也似乎罵順了口。須知社民連有眾多黨員,支持其立場的選民為數亦不少,如果長毛須向女記者說一聲道歉,記者們是否也要向社民連及其選民道歉?總不能「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吧?
「一國兩制」是史無前例的偉大實踐,香港政府、市民、政黨、媒體還有各行各業,都應該學會對不同政治取向如何彼此尊重、彼此包容、求同存異、和諧共處。政見之爭實屬常態,但沒有必要侮辱對方,民主規則大家都要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