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世界衞生組織的國際癌症研究所於一九九八年,將酒精列為第一類致癌物,跟石綿、鉻、苯等化學物同級。研究顯示,酒精會引致口腔癌、咽喉癌、食道癌及肝癌。在二○○七年,組織更加入女性乳癌和大腸癌。可是,酒精致癌這一重點並沒有被宣傳開去,反而近年我們不時聽到「飲適量紅酒減低冠心病風險」。但這些大都是西方的研究。飲酒於當地已經非常普遍,能控制酒量的人,亦是相對較關注健康的一群,所以紅酒或酒精是否有益心臟,值得商榷。
要預防心臟病,不吸煙、多運動、保持均衡的飲食已很有效,不應以此為飲酒的藉口,而增加患癌風險。
除了健康問題,飲酒還會帶來很多社會問題。最明顯的是酒後駕駛引致交通意外,又或者酒後亂性,出現暴力、傷人、濫藥和不安全性行為等,破壞家庭和社會和諧。以上種種,都損耗不少社會資源去善後。飲酒無論對個人或社會,都帶來嚴重後果。
佔全球死亡3.2%
弔詭的是,國際癌症研究所的指引是:「如必須飲酒,男士每天的上限應為兩杯、女士為一杯」,但這可能適得其反,暗示飲酒有「安全標準」,吸引更多人,特別是青少年和婦女開始飲酒,從而引致更多健康問題。世衞估計,每年飲酒引致一百八十萬人死亡,佔所有死亡3.2%。既然世衞已確認酒精為致癌物,酒精亦能引致肝硬化和急性肝中毒,我們實在不應飲酒。
香港大學公共衞生學院羅旭龢基金講座教授(公共衞生學)林大慶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