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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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護疑電話滋擾病童家長

【本報訊】明愛醫院陽光之家一名病童家長,懷疑遭女護士爆粗電話滋擾事件,警方經五個多月調查後,認為證據不足,無法找出涉案者而結案。該家長質疑警方調查草率,連其開始被滋擾日期也搞錯,有包庇醫院之嫌,遂向投訴警察課和立法會議員作出投訴。

投訴人:有包庇醫院之嫌

投訴人陳先生稱,警方的結案通知極為馬虎,他早於○六年已被滋擾,但通知上竟然指於今年一月發生,調查警員連時間也搞錯,令人失望。陳認為,警員一直容許醫院拖延調查時間,同時向員工錄取口供後僅四日即匆匆結案,疑警方草率,不負責任。

陳亦曾向警方提供嫌疑者身份,但一直得不到警方重視,連查詢案件調查進度也不得要領,疑有包庇醫院之嫌。

今年五月五日晚上,陳接獲一名神秘女子來電,指其居於明愛醫院陽光之家的十三歲兒子出現抽筋、和有性命危險接受急救,陳妻被嚇至幾乎暈厥。後來陳報警求助,終查出電話疑從明愛醫院護士宿舍九樓打出。其實,早於○六年,陳投訴其兒子身上有傷痕後,便斷斷續續收到電話滋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