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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本港有防火課程學員被滅火筒爆炸所傷,意外成因至今尚在調查,有消防設備承辦商指稱若然水劑滅火筒輸送管內有沙石阻塞水劑輸送,當按掣發射水劑時會造成氣壓過大,最終導致爆炸。
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陳國威表示,水劑滅火筒樽身物料若厚度不足,一般氧化速度會較快,而筒內若有泥沙阻塞氣管,當滅火筒要噴射時,水劑亦會因被沙石阻塞而令樽內氣壓不斷上升,最終樽身會因承受不了而爆炸。另一工程師黃澤恩則估計滅火筒有碎片飛出,可能因樽身本有裂縫但未有爆裂,突經撞擊後所致。
應每年由承辦商檢查
有資深消防人員及承辦商指出,水劑滅火筒主要用作灌救燃燒中木料、棉織品及紙張等,分為氣管式及儲壓式。每年均需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檢查,檢查人員須擁有「三級」消防牌照,通常由退休消防員或工程師通過考試後擔任,而每次年檢後十四天內負責檢查者需發出證明書,並將副本送交消防處。
有承辦商指,年檢時應拆開樽身檢查,確保頂蓋透氣孔並無閉塞,噴管、隔濾器及噴嘴等零件沒有損壞,樽身亦沒有損壞或鐵銹等,並測量氣管重量,一旦發現管內氣體洩漏逾一成,亦需將氣管更換,承辦商每五年亦需為滅火筒做水壓測試,以確保樽身沒有問題,因為單靠肉眼難以查出樽身有否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