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患有讀寫障礙的十四歲中學男生,因對物理、化學科目有興趣,遂上網學習製造TATP炸藥粉末後,再分給同學使用,而獲發炸藥的其中一名十三歲男同學,在今年三月燃點時爆炸受傷,因而揭發事件,事後並拘捕為「源頭」的十四歲男生,他昨於九龍城法院兒童庭承認一項製造爆炸品罪,法庭先取其感化官、社會服務令和心理報告,准他保釋至下月十五日判刑。
就讀中二的十四歲被告昨由父母陪同到庭,他被控今年三月廿八日,在其住所內製造十九克三過氧化三丙酮,即TATP炸藥粉末,而該等炸藥放在一個瓶子內。而使用炸藥時發生爆炸的十三歲同學,事後獲警方無條件釋放。
母稱子「轉數比較慢」
裁判官昨表示,接納被告在事件中已上了一課,學校又會成立小組跟進被告及引導他將來的路;官又向其父母查詢,被告有否過度活躍、思覺失調等情況,其母指沒有,但指被告「轉數比較慢……成日唔認得同學啲名」,又指被告最近「呢頭聽,嗰頭唔記得」。官指被告可能受法庭的程序影響,現將案押後判刑,期間被告必須遵從宵禁令。
案情指,今年三月廿七日晚上十一時五十五分,觀塘雲漢街一個單位發生爆炸,十三歲事主因燃點瓶內的爆炸物質而受傷,他向警方供稱,該物質在今年二月由被告提供。
警方之後在被告住所內,發現製造爆炸品的物質,即十九克TATP炸藥粉末。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從互聯網學習製造TATP,有關的物料從五金舖、藥房和售賣化學物品的商舖購得。他又承認曾製造爆炸品三次,當中更有其他同學在場;又承認因貪玩,曾向超過一名的同學提供TATP。警方亦在他電腦內找到與製造爆炸品相關的文章和討論區內容。
辯方昨求情指,無案底的被告小二患有讀寫障礙,雖然學業成績不佳,中文和英文科不合格,但其體育成績優良,對物理和化學科有興趣,喜歡做實驗,操行亦良好。辯方又指,被告從互聯網得知相關知識後,便逐步製造TATP,但他絕非頑皮,事後已深感後悔,加上學校校長和同學都有替他撰信求情,盼獲輕判。
案件編號:KCCC 70017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