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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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醫院遺留棉塊碎塊的經過

日期 經過

6月18日 女病人在日間接受右眼青光眼小樑切除手術,醫生先後將6塊浸有抗癌藥的棉塊放入病人眼內,防止傷口愈合及產生疤痕。

6月18日 醫護人員核對棉塊數目,確保從病人眼內取走6塊棉塊,醫生便縫合傷口,並將病人送往病房接受觀察。

6月18日 醫生於黃昏時分,為病人做檢查時,發現傷口有異物,再做第二次手術取走異物,其後發現為1毫米乘1毫米的棉塊碎塊。

6月20日 病人出院,並獲安排定期覆診,病人未出現眼部異常不適。院方事後成立調查小組,認為事件涉及棉塊脫落,並非核對程序出錯,研究改用其他物料取代棉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