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最低工資立法從釐定工資水平到保障範圍均極具爭議性。有學者認為,最低工資立法原則是讓僱員能靠工資得到溫飽,但外傭在受聘機制中已獲食宿照顧,其工資主要寄返家鄉,而當地生活水平普遍低於香港,故立法不適用於外傭。有團體則持異議,指外傭隻身來港打工,亦屬香港勞工,應同受保障。
有政黨昨起一連兩天舉行最低工資立法研討會,嶺南大學經濟系教授何濼生表示,立法原則是保障僱員基本生活,法例不適用於外傭,政府應參考外傭原居地的生活需求以釐定他們的最低工資。
與會的外傭則反駁指,他們要離開家人來港,又要廿四小時工作,薪酬不足以應付家人生活所需;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政策組召集人鄺國全亦認為,外傭也是勞工,法律上應一視同仁。
中大社會工作系副教授黃洪認為,工資水平的釐定應視乎市民最低生活需求,但政府缺乏同類統計,加上應以養活個人還是家人為準則仍無定案,故如何釐定水平將是最大爭議。
中小企爭取業界聲音
香港中小型企業商會常務副會長巢國明不諱言,原則上反對立法,但在政府堅持立法下,希望能與僱員在工資水平上取得平衡點,才不致令香港失去經濟優勢。他又關注法例推行後的調整機制,希望在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內加入中小企代表,以表達業界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