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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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圖劫的士 男生判更生
【本報訊】十四歲男生今年三月與三名男女同黨,於城門水塘意圖打劫的士司機,其中一名十五歲同黨更被指是警察之子。在案中承認用磚頭襲擊的士司機的十四歲男被告,早前在荃灣法院的兒童庭,承認一項意圖搶劫而襲擊他人罪,昨被判入更生中心。
控罪指該名被告在今年三月廿六日凌晨,在城門水塘三號燒烤場外,意圖搶劫而襲擊的士司機歐權(六十歲),事主被襲後強行開車離開現場及報警,送院後頭部需縫六針。
案件編號:TWCC 96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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