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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港府在管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方面就採取了國際間最嚴格的美國加州標準,但空氣質素指標就被指採用寬鬆標準,綠色和平項目主任古偉牧批評當局根本是「隨意」選擇,從來都無一套貫徹的準則。
古偉牧指,本港的空氣質素指標過於寬鬆,以廿四小時平均可吸入的懸浮粒子準則為例,標準是每立方米可達一百八十微克,較世衞頒布的標準五十微克多出逾三倍,反而較貼近美國標準(見表)。
即使是環保署建議於一、兩年內修訂的空氣質素指標,亦非依足世衞的最高標準,而是自行選擇「合適」的指標。他舉例,主要來自發電廠的二氧化硫,當局選擇只需達到世衞的中期目標,即每立方米一百二十五微克,貼近歐盟的標準,卻非世衞終極目標二十微克。
讓發電廠較易達標
他認為,港府為了讓發電廠較易達標,以免產生爭拗,因此選擇較低標準;反而其他次要的污染物如臭氧、一氧化碳等,則選擇修訂至最高標準,以遮掩其他較低標準的選擇。地球之友環境事務經理朱漢強亦謂,港府推行環保政策時,並非以保障市民健康為先,而是維護某些機構為先。他認為當局應依從最嚴謹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