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貪玩中一男生前日在沙田一個商場,踢爛一塊「小心地滑」警告牌,被探員當場捉着,涉嫌刑事毀壞被捕帶署後,竟遭扣查九小時,其父親並指兒子年幼,警方應給予改過機會,質疑警方浪費警力,稍後會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押羈留房 警態度劣
涉案男童姓陳(十三歲),在沙田就讀,與父親及弟居於黃大仙下邨,在內地的母親經常以雙程證來港照顧。據陳父稱,前日傍晚六時許,兒子與兩名同學在沙角邨商場遊玩,見商場扶手電梯旁放有「小心地滑」警告膠牌,一時貪玩把它當波踢,膠牌應聲一分為二。
當時七名探員巡經見狀,將陳童逮住,並致電陳父,陳父獲通知大驚,聲稱可賠錢,但探員態度惡劣稱:「使唔使賠,唔係你話事,差人話事。」
凌晨三時始准保釋
陳童其後被帶署調查,被扣押在羈留房三小時,陳父因要照顧幼子,到警署處理一會後,又要趕返家看望幼子,擾攘至昨晨三時,陳童才獲准以三百元保釋,下月十三日到警署報到。
陳父直認兒子頑皮及愛搗蛋,今次事件確實有錯,惟他年紀尚小,警方應給予機會改過,質疑警方處理不恰當,令弱小心靈蒙上陰影。
警方發言人解釋,根據處理刑事案件程序,警方會將涉嫌干犯刑事案件的人士作出拘捕,並根據案情、有關證據及其他因素,決定對有關人士作出檢控或警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