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鯨吞藥物揭社署無能

【本報訊】十六歲少女,昨母親節在天水圍寓所疑鯨吞四十粒精神科藥物企圖自殺,事件揭露女事主、胞弟與母親俱患精神病,母親因無力照顧,姊弟早年被送往兒童之家照顧,不過,少女的母親表示,早前社署判定她已有能力照顧子女,將他們送回來,事實上她仍患精神病,難以照顧,結果發生今次事故。

三母子女同患精神病

企圖自殺少女姓吳(十六歲),昨午二時許,在天水圍天慈邨慈輝樓一單位,疑吞下四十粒精神科藥物,被姓陳(三十八歲)母親發現報警,救護員將吳女送入屯門醫院救治,送院時清醒,警方經過調查後,將案件列作服食藥物過量。

吳女的母親陳婦埋怨社署處理安排不當,才導致這次事件,她指自己患有精神病多年,現仍需到青山醫院覆診,因病無法照顧一對現年分別十歲及十六歲的子女,故社署安排她的子女到兒童之家居住,約一星期返家一次,但在四個月前,社署社工卻判斷她已有能力照顧子女,安排子女回家,由她照顧,子女分別讀小五及中四,他們亦有精神問題需服藥。

陳婦表示,她作為母親,雖然很想照顧子女,無奈自己有病,子女亦有病,她實在是難以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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