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包二奶港漢囚一年

包二奶要坐監!一名兒孫滿堂的港婦,發現共枕三十三年的六十歲丈夫北上包二奶後,單人匹馬擔任「踢竇敢死隊」及「捉姦偵探」,把丈夫告上公堂,終令其夫因「包二奶」罪成及判監一年。此案為包二奶的港男響起警號。

去年五月十一日,港婦華姐(化名)的奶奶,揭破其兒子金屋藏嬌惡行,更與二奶育有兩歲女兒。華姐恍如晴天霹靂,決定要北上控告丈夫包二奶。華姐當日隻身去到深圳寶安住所「踢竇」,赫見丈夫身邊年約三十多歲的女子,正是五年前在深圳一個揼骨場認識的按摩師。華姐質問二人關係,反遭二奶出手打人,丈夫更提出離婚。

寶安住所本是華姐出錢購入,她決定訴諸法律,搜集丈夫與二奶所生女兒的DNA證明、他們三人的照片,及三人於二○○六年起住在寶安區住所的派出所證明;她找來寶安區住所的租客,指證丈夫與二奶以夫妻名義同居,以及二奶以包租婆自居的證據。

在百日蒐證期間,華姐屢遭人騷擾及恐嚇,一名公安得悉她的情況,私底下給她二奶女兒的DNA證明。華姐透過香港工聯會深圳辦事處代為聘請內地律師,去年八月十九日入稟寶安區人民法院,控告丈夫包二奶。

大婆取回財產 二奶遷出大屋

當時丈夫缺席聆訊,兩個月後,丈夫仍「失蹤」。法院破天荒與公安合作,將其夫列入羅湖口岸通緝名單,公安最終在去年十月下旬到寶安區住所將其夫拘捕。去年十月底,案件正式開庭,法官判她勝訴,重判丈夫入獄一年至今年十月底,華姐可取回她應有財產,二奶遷出大屋。

跟進華姐個案的屯門區議員江鳳儀指出,婦女決定控告丈夫前須考慮清楚經濟狀況,及細心聆聽子女的想法,必須承擔任何審判結果。

中國《婚姻法》自一九五○年頒布,但規定不清晰,直至二○○○年,中國各地出現「包二奶」、「養情人」現象,當局遂將婚姻問題分三個層次處理,包括當事人自己解決、尋求社會團體協助、行政及司法機關依法作出制裁,這是令現時「包二奶」刑事化的緣由。

明愛向晴軒督導主任郭志英認為,內地將「包二奶」列為刑事罪行,只能對膽怯的男士有阻嚇作用,無法減低婚外情個案數字,只有重新培育婚姻觀念,才是解決問題的不二法門。

記者羅慶輝、李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