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冤好姐正式投訴警方

【本報訊】街頭執紙皮執出禍,聲言被警方「老屈」僱用黑工而含冤入獄的文盲婦人陳轉好(好姐),昨在律師及家人陪同下正式到投訴警察課投訴,親身控訴當日拘捕她及「氹」她認罪的警務人員。由於好姐涉冤獄一案已過上訴期,義助好姐一家的大律師本周將要求裁判法院特別批准好姐申請上訴。

好姐在三名子女、義助的大律師陸偉雄及律師江仲有陪同下,昨晨九時十五分抵達灣仔警察總部投訴警察課。好姐步入警察總部前一直不發一言,神色緊張,一眾人等錄口供至近中午十二時才離開,始見好姐臉容稍為輕鬆,當向律師致謝時更現笑顏,不過就沒有回應記者提問。

警方共派出三人接見好姐等人,好姐孻仔林啟文事後指,好姐不需回答太多問題,只清楚講明了投訴對象及投訴事項。他形容好姐昨晨「有啲忟憎」,主要因為要重複整個被捕入獄的不快經歷,加上好姐丈夫林令離世不久,故情緒較差。

倘證清白應撤案底

啟文指家人極大可能就「好姐冤案」上訴,若證實警隊有人「做錯嘢」,便應撤銷好姐案底,並希望警務人員停止「枉法」,不會再有類似冤獄事件發生。

陸偉雄稱,好姐庭上認罪是既定事實,但非「真誠地認罪」,是在遭哄騙下認罪,「簡單講就係警察氹,話認就罰錢,唔認就坐十年八年,婆婆驚,所以先認」,投訴警察只是第一步,本周會去信向入境事務處索取該案的控罪書及案情撮要;由於好姐冤案已過上訴期,他將要求裁判法院特別批准他的當事人申請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