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囚犯疑延誤診治猝死

【本報訊】因涉嫌行使假信用卡而被還押荔枝角收押所的男囚犯,羈留期間突然哮喘病發,送院搶救後不治,死因庭昨日就此展開聆訊。事發時與死者同倉的另一名囚犯供稱,死者在病發初期已向懲教員索取藥物,但死者卻在一小時後經再三催促下才獲發藥物,而且見對方服藥後亦無好轉,最後須送院治理。該囚犯指稱,認為因為懲教署的醫療器具或人手不足,令死者延誤診治而死。

病情持續轉差送院治理

死者岑仲威(二十七歲),遺孀陳嘉敏昨以家屬身份在庭上列席。死者於○七年五月中起被法庭下令還押懲教署看管,並送往荔枝角收押所羈留。據當時與死者同倉另一囚犯陳泰文的書面證供指,○七年七月廿日晚上七時例行警報測試後不久,死者突然感到氣促遂按鐘呼叫懲教員要求服藥。

但一小時後仍未有人送藥,死者再次按鐘,此時才有人查問其身體狀況,並於十分鐘後將藥送到。惟死者服藥後病情持續轉差,呼吸愈見困難,最後他在約九時要求送院治理;陳指稱,未見有懲教人員在倉內替死者檢查身體。

由於陳與死者亦是兒時玩伴,故其證供亦提及死者背景,指對方在華仁中學中五畢業後投身社會,已婚,還押前任職家具售貨員。陳又指死者自幼已患哮喘但無求醫,只自行到藥房購買成藥使用。

而駐守收押所內醫院、具註冊護士資格的懲教主任譚君雄則供稱,按一般程序,囚犯如在晚上鎖倉後不適,巡倉人員會通知醫院職員到倉檢查囚犯情況,再視乎情況派藥或送院治理。譚又指出,收押所每晚測試警報的時間,應為晚上七時四十五分。 案件編號:CCDI 398/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