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香港的博彩事業,以前的理念是不鼓勵,並且作出一定的限制。例如賽馬的賽期,必須由行政會議通過,而且有一定的規矩,以前是由九月第一周開始,六月第三周結束,日期也有總數限制,就算開設場外投注站,亦有種種規限。因為博彩不值得鼓勵,而博彩的其中一個重要目的,就是要把非法賭博納入規範,以合法、有條理規範的博彩來打擊非法賭博。
但時移勢易,香港合法博彩的對手不再是香港以內的非法賭博,而香港政府通過博彩所取得的稅款也日趨重要,去年就達到一百三十多億元,馬會也成為各項社會建設和慈善捐款的最後堡壘。大形勢的徹底改變,以及非法賭博的形式與渠道日新月異,已不是傳統警力可以應付,如仍是堅持用以往的管理理念,那就完全落後於形勢。
香港合法博彩的對手,已經由以前的境內非法博彩,變成境外的合法博彩,鄰近地區如澳門固然賭場林立,就算網上也有即場的電子賭場,甚至以錄影轉播的形式也有。而這些境外賭博在香港也用盡方法爭取客戶,既可以通過包裝過的廣告,也可以通過代理在香港作針對性的直銷推廣,拉客到外地進行賭博。這些拉客活動也不只是針對中上的富有階層,一般的普羅大眾,甚至在香港的大學攻讀的大學生,因為賭輸而被押回香港追數的新聞也時有所聞,這種活動已經不是香港市民自發自願的選擇,而是受到推銷和推廣的後果。
所以面對全新的客觀形勢,我們不能再繼續用幾十年前的思維去規範香港的博彩政策。當然,我們仍然可以維持不鼓勵博彩的低調和回應式的政策,但卻要看清形勢,也就是要看回應的對手和對象,否則賭博活動仍然成行成市,只不過在鄰近地方進行,這樣,博彩所得利益卻落入其他地方,那又是甚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