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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籍漢利用內地女友的感情,協助他替一個賑濟四川地震災情為名、騙財為實的跨國中獎黨在香港洗黑錢,涉及金額總數達二千萬元。此對中台情侶早前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昨判刑指相信台漢並非案中主腦,但若無兩被告參與,騙案則不會成功,故將男被告判囚五年,女被告則判囚十六個月。
來自台灣的男被告林孟章(五十六歲)及來自內地的女被告密曉豔(廿二歲),二人為情侶關係,男被告早前承認三項洗黑錢及一項管有假旅遊證件罪,而女被告則被控一項洗黑錢罪。控罪指林管有偽造台灣居民出入內地證明書,並與女被告於○五年十月至○八年七月間,處理十九個銀行戶口總數逾二千萬元的存款。
香港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偵緝高級督察何淦貽在庭外呼籲,若有市民無端收到陌生人士通知「中大獎」,並提醒要先繳款如行政費或稅款等才取得獎金時,則應提高警覺及報警處理。何亦指出,犯罪集團專搵無知、急賺快錢及求職者開設戶口,作為洗黑錢之用,而此舉亦加大破案難度,故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稱中大獎要求先付手續費
法官昨判刑指出,本案案情複雜兼有計劃,而兩名被告的角色為處理黑錢,此舉令警方更難追查。
法官直指女被告天真地遭男被告利用感情及二人的親密關係而犯案,男被告除自行開設戶口外,亦指示女被告開設戶口以便處理黑錢。
控方案情指出,專騙海外華僑的跨國犯罪集團,於去年三月至四月間,先後透過電話及MSN聯絡多名受害人,當中警方僅成功聯絡居於新加坡及日本的兩名女受害人。
兩名受害人分別被指抽中二百萬新加坡幣及四百五十萬港元,惟二人均被要求繳付大量手續費及稅項,新加坡的姓高女受害人不虞有詐,終被騙取一百七十萬港元;而日本的姓廖女受害人則被騙取四十五萬港元後報警。法庭頒令將被告戶口內搜出的卅萬元交予高女作為部分賠償。
案件編號:DCCC 1229/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