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質疑爭功哄認罪

本文重點
【本報訊】執紙皮文盲婦竟變成聘請黑工的僱主,有法律界人士指如家屬指控屬實,警方可能犯了三大錯誤,他擔心是有人為求「爭功」,不惜犧牲公義,將一名無辜婦人送入監獄。他又建議,老婦可以向高院提出上訴,希望法官運用酌情權重審案件,還老婦清白。

踢爆警方三大錯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指出,要證明一名僱主聘請黑工,首先要確定僱主有否「出糧畀黑工」?雙方有否制訂上班時間?更何況,涉案的老婦根本不是該店舖的東主或負責人,為何警員沒有查清楚,便提出檢控?另一荒謬是,「呢個世界點會有人請人執紙皮?有都自己執啦!」

基於上述三大疑點,黃國桐表示,擔心有人是為求「爭功」,利用威逼利誘的方法,「氹」一個文盲老婦認罪,由於長者大多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態,真的會相信警員所說,「只係罰錢,唔會有事」。事件亦反映警務人員已忘記當日宣誓時要維護公義,保障市民而非誣告忠良。黃國桐指,雖然案中的老婦已認罪入獄,並已過了上訴期,但她仍可以向高院提出上訴,由法官運用酌情權將案件重審,還她清白。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亦指,當事人可以委託律師向法庭申請改為不認罪,再排期重審案件;他認為,如果家屬的指控真有其事,警方的處理手法「係有啲問題」。

匯控供股制唔過?專家教路散戶必睇!
詳情瀏覽on.cc《匯控供股自保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