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獄案家屬喝令港府放人

六十五歲文盲婦人去年十二月清晨時分在長沙灣街頭執紙皮時,無端被警員「老屈」她聘用黑工並拘捕她,執法人員更涉嫌以「最多罰錢」等說話誤導老婦認罪,終令她無辜被判入獄兩個月。文盲婦的丈夫因此事受不起刺激病發入院,現更在深切治療部昏迷不醒,醫生指他「未必等到」老伴出獄。文盲婦被捕後一直向四名子女隱瞞惹官非,四人亦是在母親入獄後才獲告知事件,惜已無從挽救。文盲婦的四名已成家立室子女昨在一間教會高調開記者會,質疑執法當局「究竟憑乜嘢拉人」,又促請港府盡快放人,四人聲淚俱下地表示:「我哋只係想阿媽出嚟陪阿爸行埋最後一段路!」

此宗「冤案」主角是人稱「好姐」的陳轉好,現年六十五歲,育有三女一子,子女已成家立室,其中兩名女兒早年更已移民美加。好姐去年十二月八日早上到老友笑姐在長沙灣順寧道經營的雜貨店外執紙皮,當時有一名女子送花至笑姐店外,有便裝警員上前查證後發現該女子並無香港身份證,遂拘捕該名女子又指稱好姐僱用非法勞工,一併拘捕好姐。好姐的四子啟文昨在記者會上指,據知他母親已即場否認是店主及有受薪,當時笑姐剛巧返抵店舖,向警員直認是店主,然而警員卻叫她「行開,唔關你事」,而好姐則被帶返警署錄口供,後再被轉介入境處。

「連黑工姓咩都未知」

啟文指其母事後向他說,曾有執法人員游說她「認咗佢啦,最多罰錢」,令為求盡早離開警署的她信以為真,承認指控。據警方向好姐所錄口供,好姐曾稱「如果知佢唔係香港人一定唔會搵佢幫手」,又要求警員「畀次機會」,但好姐的子女強調,好姐根本無聘用任何人,質疑有人捏造口供,「阿媽連黑工姓咩都未知」,質疑警方「亂拉人」,又指斥港府執法部門及司法制度未能保護公眾及維護公義。

好姐後被入境處落案起訴,三月五日上庭認罪,卻萬料不到會被判入獄兩個月,而好姐的丈夫林令,四日後才告知子女好姐身在獄中,要本月十四日才出獄。子女驚悉事件即諮詢法律意見,但怕上訴「搞得嚟都放咗」,更擔心母親反被控作假口供遂沒採取行動,曾聯絡保安局、警方、入境處及律政司,又投訴至投訴警察課,均未獲協助。好姐家人計劃去申訴專員公署投訴。

啟文指,當母親入獄後,七十五歲父親林令受情緒困擾,經常頭痛、咳嗽及「心口有嘢頂住」,上月底入院被驗出急性腎衰竭,懲教署曾兩度批准好姐到醫院探望,但林令早前被送往深切治療部一直昏迷至今,「醫生話佢可能等唔到(好姐出獄)」。

司法制度迫害老人家

記者會上,好姐的四名子女寶美、寶琼、寶英及啟文,說到父親病況時都禁不住落淚,三女寶英哭訴:「阿媽冇做錯嘢!點解阿爸臨走前幾日都唔可以陪住佢?完全唔可以接受!如果唔係呢件事,阿爸嘅病未必會搞成咁,依家插滿晒喉!」協助好姐一家的翁牧師批評執法機關,「成個司法制度迫害三個老人家」,擔憂林令因此而「屈死」,望公開事件可迫使港府重新審視案件。

入境處發言人稱,警方是事發翌日才將個案轉介入境處,強調有按既定程序處理,當事人亦在法庭認罪。消息指入境處已接觸林啟文,解釋好姐非入境處拘捕,好姐在入境處錄口供時保持緘默,不存在「叫佢認咗佢」。

警方發言人表示,是在足夠證據支持下,於去年十二月八日在長沙灣順寧道一店舖拘捕該名六十五歲女子,她涉嫌「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案件已在法庭進行聆訊,案中女子是在律師陪同下認罪,並同意案情。由於投訴警察課已接獲該名女士的家人投訴,並正進行調查,故不便進一步評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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